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颱風取消訂房、民宿不退定金、旅宿臨時加價:住宿糾紛怎麼處理?

旅遊本來是放鬆,但訂房糾紛卻常讓人還沒出門就先吵起來。常見狀況包括颱風來襲取消行程,民宿卻不退定金;訂房平台顯示價格,現場卻被要求加價;入住後發現房況與照片差很多;業者臨時取消訂房,卻只說一句不好意思。這類旅宿糾紛看似小事,實際上牽涉定型化契約、消費者權益與損害賠償。
 

行政院公布的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中,對旅客取消訂房時定金退還比例有明確規範,例如預定住宿日十四日前通知者得請求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;第十日至第十三日到達者退百分之七十;第七日至第九日退百分之五十;住宿當日到達或未通知者,業者得不退還已付全部定金。 基隆市政府旅遊及城市行銷處也整理旅宿訂房權益,提醒旅客取消訂房通知到達日會影響業者可扣除定金比例。
 

但如果是颱風、地震、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,處理方式可能不同。相關消費者問答資料指出,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事由,致訂房契約無法履行者,業者應即無息返還旅客已支付之全部定金及其他費用。 因此,若地方政府已宣布停班停課、交通中斷或景區封閉,旅客不應只被迫承擔全部損失。
 

訂房糾紛發生時,第一步是保存訂房資料,包括平台頁面截圖、房型照片、價格、入住日期、取消政策、付款紀錄、業者訊息。很多人只保存平台訂單編號,卻沒有截下當時房型說明,等到業者改頁面或下架時,就很難證明當初承諾內容。
 

若業者臨時取消訂房,也不一定只退錢了事。依旅宿訂房定型化契約精神,若可歸責於業者造成無法履行,旅客可能有權請求賠償。特別是在連假、跨年、演唱會或旺季,旅客臨時找不到同等住宿,可能產生更高住宿費與交通費損失。這時應保存另訂房間的費用證明與業者取消通知。
 

入住後若發現房間與廣告不符,例如標榜海景卻只看到牆、設備故障、髒亂嚴重、熱水不足、冷氣不能用,應立即拍照錄影,並用文字通知業者改善。若業者拒不處理,可向訂房平台申訴,或向消保官、地方觀光主管機關反映。
 

旅客也要注意,取消訂房最好用書面方式通知,例如平台訊息、電子郵件、LINE文字,避免只有電話。因為退費比例通常以解約通知到達日計算,若沒有紀錄,雙方容易爭執到底哪一天通知。
 

旅宿消費最重要的是把承諾留在文字裡。照片、價格、取消政策、加床費、寵物費、停車費、早餐內容,都應在訂房前確認清楚。旅遊可以隨興,但付款與契約不能太隨便。當旅宿業者收了定金,就不是單純保留房間,而是承擔依約提供住宿服務的法律責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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